1、看婚姻,八字和紫薇說的不一樣。那我老公到底是怎樣的人呢?
傳說中的第一才女和美女,我愧不敢當啊,我只是比較愛顯擺…… 1、提供準確的公歷或出生年、月、日,具體北京時間,最好精確到分,出生所在城市;2、問事業者,提供所在行業及職業(同一八字,農民和知識分子的事業基數不一樣),問婚姻者說明婚姻狀況(避免傷人:桃花旺盛的年份,已婚就是犯桃花,未婚就有戀愛結婚機遇);3、不給人決斷合婚和離婚;4、不給89年以後的孩子看命;5、時間不精確者,須提供三件以上吉凶大事以便確定時辰,大事包括:親人死喪、外傷大病、流產生子、官司破財.....6、只算以前流年吉凶及當前流年吉凶,以後流年吉凶不算。-------------------------------------------1.出生在1987年2月27日上午9點40分,公曆日期。吉林省長春市屬的一個鄉鎮。2.問事業,以前做過半年編輯,現在重點高校研究生在讀。不知道以後能幹點啥,迷茫啊。。。感覺現實和理想落差好大。3.1999年卵巢囊腫手術,2006年考上重點大學,2009年奶奶去世,2011年考上研究生。麻煩龍版主啦~~一直也不敢來求你算,這次鼓足勇氣死纏爛打啦,O(∩_∩)O哈哈~
哦,那我這一生能有點小名氣么?或者……我怎麼努力這輩子都考不上博士啊?⊙﹏⊙b汗麻煩龍版主啦
這么快?我還想考博士呢。。。2014年正好是我畢業,難道考不上博士了?
真不願意給你看,不知道你能承受打擊不?俗話說:紅顏薄命,你的命就四個字「富而不貴」。有才華,性格太犟,特立獨行,當官沒機會,找老公難和睦,操心勞力之人。
你未來的老公,應該是軍警司法界人士,最起碼也是個老闆,有才華,為人大氣,脾氣倔強,做事有原則,不逾規矩,好像不夠浪漫.....
因為有時候我闖禍了,和論壇上的人吵架,於是就另外申請了個馬甲
2、我如何才能查到合同章是不是在其公司有備案?到哪裡查呢?
一般公司的公章會在工商局備案,但合同章一般都不備案。但如果該公司與發包人簽訂合同時使用的也是這個公章那麼可以認定是公司行為,而由公司承擔責任。你可以到該公司有合作項目的其他公司想辦法合適。
個人可以到勞動中的查詢窗口查到自己是否簽訂過勞動合同,簽訂過的勞動合同在勞動局中都會有備案;勞動合同備案之後用人單位應該依法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勞動合同法中規定勞動合同中要包括社會保險的約定內容,並且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讓對方出據印章節,對一對能知一二。
朋友,對於您的問題,給您兩點建議:
第一、首先與對方協商解決此事;
第二、保存好相關合同資料等證據,以備仲裁或訴訟。






